女子办虚假户口簿领出近10万养老金 法律后果严重

案件回顾:80后女子虚构身份骗领养老金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社保诈骗案件。一名1981年出生的”80后”女子李某某,竟然通过办理虚假户口簿和身份证,将自己”变老”14岁,成功骗领了近10万元养老金。

根据通报,李某某在2010年虚构了一个1967年出生的身份,并办理了相应的虚假证件。凭借这些伪造材料,她在卫辉市办理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补缴手续,并于2017年3月正式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从2017年4月至2025年1月,李某某共违规领取了9.57万元养老金。目前,涉案资金已被全额追回,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

法律分析:伪造证件+诈骗 双重罪名

民族”双千规划”法学专家陈平凡指出,李某某的行为涉嫌两项罪名:伪造民族机关证件罪和诈骗罪(骗取社保金)。虽然这两个行为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但在司法操作中可能会择一重罪(诈骗罪)论处。如果两行为都造成严重后果,也不排除数罪并罚的可能。

根据《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身份证件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即使证件未被完全使用。《刑法》第266条则规定,诈骗金额在3万-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下面内容有期徒刑。李某某骗取的9.57万元正好落在这个区间内。顺带提一嘴,《社会保险法》第88条还规定,骗保者不仅要退回款项,还要面临二至五倍的罚款。

警示意义:切勿以身试法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任何欺诈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李某某为了提前14年领取养老金,不仅所有骗领款项被追回,还面临牢狱之灾和高额罚款,可谓得不偿失。

专家建议,类似案件的涉事人员应尽快自首并退赃,争取从轻处理。同时提醒广大群众,社保制度有严格的审核机制,任何企图通过伪造材料骗取待遇的行为终将败露。与其铤而走险,不如通过合法途径规划养老生活。

目前,该案仍在侦办中,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审判。这也再次证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行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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