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被辞退好还是自己辞职好)

事业单位辞职与辞退的区别?

辞职和辞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以下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

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2、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

辞职好还是把被辞退好?

答案:辞职比被辞退好。

1.辞职是主动选择离开工作岗位,能够更好地保住自己的面子和尊严,以后的个人发展更顺利。

2.如果被辞退,则可能会给人留下负面印象,影响日后的职业发展,辞职的话还能为自己争取一定的福利待遇。

3.所以,在辞职和被辞退之间,辞职会更有利于自己的职业生涯和份额。

被辞退和主动辞职的区别包括什么

被辞退和主动辞职的区别包括以下方面:

(一)两者的定义不同。

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是指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

1、辞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

(1)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

(2)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自行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辞退是员工非自愿地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二者区别有:

1、主体不同:辞退是用人单位作出的,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的。

2、辞职没有补偿金,辞退有补偿金。

公司辞退与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

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想问下辞职,辞退,辞聘都有什么区别?特别是懂事业单位在编辞职的问题。我教师事业单位在编一年半想辞职

  • 想问下辞职,辞退,辞聘都有什么区别?特别是懂事业单位在编辞职的问题。我教师事业单位在编一年半想辞职考自己当地的事业单位,因为当地在编考要证明我开不到。有些地方有规定:被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的不能考,我这种情况属于辞退和解聘吗?
  • 辞职是个人主动,辞退是单位主动。

公司交的社保,公司辞退本人和自己辞职有什么样的区别???也就是说在工作区间出的事故不能工作了(不是

  • 公司交的社保,公司辞退本人和自己辞职有什么样的区别???也就是说在工作区间出的事故不能工作了(不是在公司内出的事)已经一年多没工作了,之后公司一直没有断交,现在说不帮我交了,让我辞职,自己辞职和被公司辞退有区别吗?区别在哪?
  • 从社保角度来说,没有任何区别。但从经济补偿角度来说,被公司辞退的话,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当然,你也可以以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为理由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行政课上 开除免职辞职辞退的区别

  • 行政课上 关于开除免职辞职辞退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详细些
  •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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