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是《子罕弗受玉》的文言文原文、白话文翻译及解析,综合自多个权威来源(包括古诗文网、《左传》等):
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
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
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左传·襄公十五年》
白话文翻译
事件开端
有人得到一块美玉,将其献给子罕(宋国贤臣),子罕拒绝接受。
献玉者的解释
者说:“我已让玉匠鉴定过,玉匠确认这是宝物,才敢献给无论兄弟们。”
子罕的价格观
回答:“我以‘不贪’为珍宝,你以美玉为珍宝。若你将它给我,你我都会失去自己的珍宝——不如各自保有珍宝。”
献玉者的苦衷
者叩首恳求:“平民怀揣玉璧,无法安全穿越乡野。献玉是为免遭杀身之祸!”
子罕的解决方式
将美玉留在乡里,请玉匠雕琢成器,售出后让献玉者获得财富,再护送他平安返乡。
重点词语注释
背景与人物
启示与意义
价格观对比
者视物质为宝,子罕视廉洁品格为宝。两种价格观的碰撞,凸显子罕“以德为宝”的高尚境界。
子罕的聪明
收玉后,他并未简单遣返献玉者,而是助其化解危机——雕玉致富、护送返乡,体现仁政与务实。
历史评价
“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韩非子·喻老》)
子罕并非无宝,只是所珍视之物与众不同,强调灵魂价格高于物质。
现实意义
被后世奉为廉政典范,警示为官者当以“不贪”立身,至今仍有教育意义。
常见难题
是守护自身廉洁的价格观,避免因 丧失制度。
者所言“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衍生出成语“怀璧其罪”,暗喻普通人拥有珍宝易招祸患。
文言文短小精悍,却深刻展现了中华文化中对品德与物质的辩证思索,子罕的言行至今仍是道德教育的经典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