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图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表

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1使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在生产、研发、行政管理中形成的文件(如:合同、图纸、技术报告、企业标准、管理制度、图片、程序、数模、人事档案、财务报告等)及模型、样机、样件等。

2保密要求

2.1新员工进入集团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保密制度》学习培训,并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

2.2员工由于项目工作需要,必须将数据携带外出、复印、打印或者经由电子邮件、传真发送,必须由其主管项目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案。

2.3集团电脑配置实行一机一人,每台电脑必须设置个人密码,任何人不得将个人密码告诉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3奖惩

因疏忽或无意泄漏集团数据者,由集团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延伸阅读

企业如何开展数据管理工作

数据管理是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重点之一,通过健全组织、规范管理、比对分析、综合运用,把数据管理与企业生产有机结合,从而使企业利益进一步提高。

(一)提高认识,科学管理

对数据进行科学的管理,只有上升到战略的高度上去认识和重视才行。数据是主体软件应用的基础。所有的企业资料最终都汇集成数据,保存在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库中,工作人员通过信息交互系统从后台数据库获取所需数据,经中间层信息系统处理后得到结果,所有的查询、分析都需要真实、全面、准确、一致的数据。企业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不是因为没有好的系统,而是因为已有的系统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因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将直接决定结果的正确性。也必将影响信息化应用的成效。同时,只有科学的管理,才能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

(二)健全职能部门,完善管理制度

数据管理职能因该有专门的部门实施,因此应成立专门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和数据管理(处理)部门,将数据的监管职责赋予数据管理部门,由数据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监控数据,各有关职责部门配合。各单位也相应设立相应的数据处理岗。然后制发《数据管理办法》、《数据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数据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监控内容、考核奖惩等,建立数据通报、培训等制度,制定信息采集、审核、录入、分析比对、信息传递等相关办法,使数据监管与运用工作逐步规范。

(三)严控数据录入环节,加强源头控制

一是提高人员素质。对数据录入人员进行软件操作、数据录入、职责规定等知识培训,明确职责、明确各级、各岗数据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及质量标准;明确综合管理软件的问题提交、处理、反馈程序,数据出现问题都由数据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接收、研究解决并反馈,避免多头提交、多头请示,为数据管理工作提供人员素质保障。

二是加强信息系统提高系统本身的差错纠错功能,减少或避免数据录入的错误。

三是创建合理高效工作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流,明确职责、避免重复、方便管理为目的,细化岗位,一人多岗(单位人数少)或一岗多人(岗位工作量大),科学的连接每个岗位,组织起高效的工作流,减少数据冗余,最大限度地提高征管效率。

四是原则行事。按照“三不录”原则,即不规范不录、不安全不录、未审核不录,严把数据的采集、审核、审批、录入、修改等环节。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系统运转优质、高效。

五是通报考核。建立通报制度。例如,坚持 “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讲评、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追究”。按时将各单位征管数据质量完成情况等,在公文处理系统和网站上发布数据通报,并在每月的局务例会上,由分管局长对上月数据质量进行通报讲评,分析症结,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日常考核台账,按月考核,并将各单位得分情况张榜公布;同时,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全年数据质量评比排名在后几位的,目标管理考核中给予倒扣分。制定数据考核指标,数据质量考核中,低于平均指标的,目标管理考核一票否优。

(四)思想要重视,全员要参与

加强数据管理,全面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应用进程,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只有领导重视,才是做好数据管理和深入分析的关键,信息化建设才能真正得到发展。同时,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应该把好各自工作环节的数据管理,不制造垃圾数据、错误数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追根求源,争取将错误数据、垃圾数据剔除干净,确保数据的正确完整。

(五)协作要到位

数据处理工作中,信息技术是实现手段,信息技术应用的先进性决定了系统软件的质量水平高低,而业务的规范程度决定了信息化推进的广度和深度。数据处理应用不仅涉及信息化技术的选择和应用,同时还涉及到企业业务流程的规范和统一,并且直接影响企业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成效。所以,每一项企业管理数据处理及其具体应用,都离不开信息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协同工作。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需要很好的合作和相互的支持和配合,才能使数据处理应用程度深化和完善。

(六)机制要健全

在业已建立机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办法,建立部门工作责任制,包括项目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建立与数据处理应用相适应的企业业务配套制度;建立信息技术支持、安全和运维保障制度,包括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运维岗责体系等,保障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医保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信息科统一管理,遵照网络管理制度统一使用。

二、专人负责对对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

三、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资料外传。

四、医保路线为专线专用,任何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管理网络。

五、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通知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1、确立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数据安全管理各项基本制度;

2、明确开展数据活动的组织、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3、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锁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措施;

4、建立保障政务数据安全和推动政务数据开放的制度措施。

自然资源数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自然资源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自然资源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沿海地区海洋主管部门)以及从事自然资源相关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开展自然资源统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然资源部组织领导全国自然资源统计工作,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计工作,接受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统计联络员制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林业草原有关统计调查。经国家统计局审批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向自然资源部报备,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开展自然资源统计工作所需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应给予保障。

第四条自然资源统计的主要任务是对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以及海洋经济、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测绘地理信息、自然资源督察、行政管理等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实施统计监督。

第五条自然资源部统计归口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全国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自然资源统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国自然资源统计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计指标体系,制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审查专业统计调查制度,承担统计调查制度报批工作,对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评估;组织实施综合统计任务,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发布综合统计数据;开展综合统计分析,组织综合统计业务培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第六条自然资源部内设业务机构组织开展全国自然资源专业统计工作,主要职责是:起草专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专业统计任务,搜集、汇总生成、审核专业统计数据,依据规定发布数据;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向归口管理机构汇交统计数据;开展专业统计分析,组织专业统计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计工作,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审核本级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发布统计数据,开展统计业务培训。

第八条自然资源统计技术支撑机构配合统计归口管理机构做好综合统计数据汇总、校核、分析,编制统计报告,开展统计技术培训,承担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等。

第九条自然资源部制定全国性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补充性统计调查制度,但不得与上级统计调查制度重复矛盾。统计调查制度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未经审查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调整。

第十条自然资源统计数据获取方式主要有:

(一)资源调查。通过对全国国土调查等基础调查成果,和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域海岛资源等专项调查成果,以及对特定资源和区域的遥感监测成果,进行加工整理后直接形成统计数据。

(二)行政记录。通过对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系统中留存的行政记录,进行加工整理后直接形成统计数据。

(三)联网直报。填报人直接向自然资源部报送原始数据,部汇总整理后形成统计数据。

(四)逐级上报。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优先通过对资源调查和行政记录成果加工整理获取统计数据,完善统计数据联网直报,减少数据逐级上报。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加强源头控制。填报人对其填报、录入的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严格审核。各单位对其负责加工整理、汇总生成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数据质量负责;发现数据异常的,应当返回填报人核实修改。审核结果和修改情况记录留痕。

完善统计流程。建立健全数据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建立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和统计信用制度。

加强技术校核。充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校核,开展逻辑检验、数据抽查、实地核查,综合评估、控制和提升数据质量。

第十二条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等规定,定期公布统计数据。综合统计数据由统计归口管理机构公布,专业统计数据依据有关规定经统计归口管理机构审核会签后可以由业务机构公布。公布机构对统计数据真实性负责。

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监督考核时,需要使用数据的,以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第十三条加强自然资源统计信息化建设,实现统计数据全流程信息化生产和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的自然资源统计数据平台,推进统计数据平台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交互共享。完善统计网络直报系统。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和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对于自然资源统计中涉及到的国家秘密、属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级和下级自然资源统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移送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配合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原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原国家海洋局公布的《国家海洋局综合统计暂行规定》、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布的《测绘统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数据流通管理办法

办法全文

为加强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确保各类数据规范使用、安全保密,防止发生数据泄密丢失、不规范使用等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办法。

数据范围

(一)本办法所称的统计数据,是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统计调查所获取的企业数据、商贸流通各行业数据(包括以文字形式、磁盘介质形式、网络邮件形式存在或涉及的数据资料)。

数据管理

(二)统计数据实行两级管理。商务部各相关业务司局负责管理商贸流通各行业国家库典型企业统计数据、各行业汇总数据和相关数据分析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商贸流通各行业国家库典型企业统计数据、本省地方库典型企业数据和相关数据分析成果。

(三)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指导市、区(县)级商务部门及相关数据收集、加工、使用单位,依据本办法相应制订数据管理细则,加强数据管理,与相关单位签订数据使用保密协议书。

数据的保密

(四)商贸流通业统计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统计法》第九条、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五)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1.违法公布保密数据资料;

2.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六)发生涉密数据丢失泄密情况,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当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商务部商贸流通统计工作办公室。

数据的使用和保管

(七)统计数据资料采用纸介质和磁介质两种形式保存。统计数据传递、调阅、复印、摘抄、拷贝应严格遵守相关程序。

(八)商贸流通业统计信息平台和其他相关数据平台,按用户主体和级别实行分级审核、查询、导出,各级别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商务部各司局、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事业单位和协会要保管好本级用户密码,不得将所管理的用户密码泄露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九)商务部各司局、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统计工作人员传递、拷贝平台报表数据信息须经分管处长同意,批量传递、拷贝数据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遵循有关保密规定。

(十)受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统计工作的有关事业单位和协会,要按照委托协议要求使用和加工相关数据,数据使用过程中不得变更、篡改原始数据。在本单位内批量拷贝、传递数据信息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对外拷贝、传输有关数据的,须经部省两级主管部门同意。

数据的发布

(十一)全国商贸流通相关行业数据的发布,由商务部相关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相关材料及发布情况应在发布后的一周内报商贸流通统计工作办公室备案。

(十二)对外发布的全国数据,需与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数据及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协调一致。发布地方总体数据的,应与地方统计局相关行业数据及各地上报的统计数据协调一致。

(十三)单个企业数据不得对外发布。

(十四)有关行业全国企业排名数据的发布,由商务部主管业务司局负责把关,并报请部领导批准。

(十五)有关各省市企业排名数据的发布,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把关、批准。

附件

商贸流通行业数据保密协议书

为加强商贸流通统计数据成果及相关资料(数据库等)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防止发生数据丢失泄密、违规使用等行为,根据《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数据管理部门):

乙方(数据收集、加工和使用单位):

一、保密的范围

本协议书所述保密范围为商贸流通各行业统计数据信息及相关分析成果。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数据保密工作进行检查,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应按照《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组织做好统计数据管理工作,为乙方提供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源。

(三)甲方应明确数据管理等相关要求,适时开展数据管理和保密方面知识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商贸流通统计数据管理办法》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及相关统计对象的权益,并对保密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乙方承诺,对所有数据予以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甲方有权追究责任。

(三)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利用所掌握的企业数据信息。

(四)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拷贝服务器上的任何数据信息,不得将数据对外提供或发布,不得私自在互联网上传输、登载。

(五)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报告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还应及时报商务部相关业务司局和统计工作办公室。

四、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存档备查。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间数据管理是什么

是一种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将全车间的所有投入数据集中起来,最后根据产出数据来做对比,对车间的生产做出一个客观的评价,然后根据数据对车间的资源利用进行优化,争取利益最大化,总之,车间数据管理就是为车间服务的一种比较可靠、直观的管理制度。

主数据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一阶段:项目准备阶段 项目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制定项目章程,即确定项目目标、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并制订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项目的组织资源管理及组织职责;选取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类似的优秀企业作为标杆进行对比分析,取优补劣,为主数据项目建设提出方向;召开项目启动会。 主数据项目启动会非常重要,其既是动员会,又是分工会,同时也是培训会。项目启动会是主数据项目良好的开端,项目启动会的顺利召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后续顺利展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现状调研与分析阶段 现状调研与分析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制定落地、高效的调研方案,包含调研计划、访谈提纲及项目调研问卷等;通过资料收集、业务需求调研、关键用户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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